懷孕“過期了”怎麼辦?

  人們常以“十月懷胎,一朝分娩”和“瓜熟蒂落”來形容妊娠到期后的分娩,因此,有的產婦日子到了也不願引產,執意要等待自然臨產。

  據悉,在自然臨產的產婦中,僅5%左右正巧在預產期分娩,85%左右在預產期前後兩周內分娩,這都屬於正常範圍。還有約10%的孕婦在妊娠≥42孕周時分娩,稱為“過期妊娠”。過期妊娠不屬於正常分娩的範圍,它會給胎嬰兒帶來不良影響。

  那麼,過期妊娠會給胎嬰兒帶來哪些可能的危害呢?

  首先,過期妊娠的胎盤常有退行性改變,俗稱胎盤老化現象,它主要表現為胎盤血管梗塞,閉鎖不通或不通暢,造成胎盤血流量減少,從而使胎兒生長發育必需的血氧和營養物質供應減少,導致胎兒營養不良和宮內缺氧。如果胎盤功能進一步衰退、臨產時的宮縮較強等,都會引起胎兒明顯缺氧,發生宮內窘迫,甚至導致胎死腹中。

  過期胎兒即使有倖存活了下來,也常常是身體瘦小,皮下脂肪缺乏,皮膚乾燥多皺褶,犹如一個“小老頭”,醫學上稱為“過熟兒”。

  過熟兒不僅發育差,而且還易發生新生兒脫水、低血容量、低血糖及代謝性酸中毒等併發症。出生后,新生兒窒息的發生率也高,可為足月妊娠的2至4倍。

  其次,如果過期妊娠者的胎盤沒有老化,胎盤功能正常,則易使胎兒出生體重偏重,甚至成為巨大兒,分娩時容易引起難產。還容易發生胎兒顱骨鈣化、變硬,導致分娩時發生顱內出血等併發症,嚴重威脅新生兒的健康和生命。

  發生過期妊娠可能與孕婦的內分泌功能異常、胎兒發育異常及頭盆不相稱等因素有關,但準確原因迄今仍無定論,因此尚無法人為避免。

  既然無法預防過期妊娠的發生,又要避免發生過期妊娠帶來的不良後果,醫學專家主張:“瓜熟蒂不落、適時應摘取”。

  專家建議,凡孕周≥41周的孕婦都應及時到醫院引產,結束妊娠。因為妊娠41周的胎兒發育已成熟,體重適中、顱骨不硬,因而分娩過程中發生難產、顱內出血等產傷的可能性很小,較安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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